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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流通促进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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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商务部和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安排,为扎实完成好学习教育任务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完成时间

8月底前。

二、参加人员

以中心全体党员为主,个别活动中心全体人员参加。

三、方法

集体组织学习、党小组组织学习、个人自学和交流学习相结合。

四、学习内容及安排

(一)个人自学。

内容: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,学习党章、党的十八大报告及习

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。

完成时间:8月5日前

要求:做好学习笔记。

(二)党小组组织集中学习。

内容:学习《论群众路线—重要论述摘编》,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》、《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——重要论述摘编》。

时间:8月9日前

要求:做好学习笔记,以小组为单位,至少组织两次学习讨论会进行交流讨论,完成后形成文字材料报文件宣传组。

(三)中心开展“321”学习教育实践活动

1.三次学习交流活动

(1)处以下党员学习交流会(全体党员参加)。

时间:8月16日14:00(暂定)

地点:会议室

要求:会后心得体会报文件宣传组。

(2)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交流会。

时间:8月19日14:00(暂定)

地点:会议室

要求:心得体会汇编成册。

(3)中心班子学习交流会。

时间:8月21日前

2.二次学习实践活动

(1)“观片思廉正衣冠”学习活动。观看管好身边人、守住第一次、一把手腐败犯罪警示录、铲除乱收费、密切联系群众、狠刹浪费之风等教育片。

时间:7月17日

参加人员:全体党员参加

要求: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讨论,形成文字材料报文件宣传组。

(2)开展参观考察红色教育基地主题党日实践活动

参加人员:中心全体人员

时间:8月16—18日(周五下午、周六、周日)(待定)

地点:抚顺雷锋纪念馆或其他红色教育基地(待定)。

要求:个人撰写观后感。

3.一次中心领导讲党课

参加人员:中心全体同志

时间:8月25日前。

地点:会议室

要求:在前面学习教育基础上,全体党员撰写学习心得,为学习交流活动做准备。8月25日前完成。

五、要求

(一)建立个人学习笔记本,做好学习笔记。

(二)做好学习登记,缺课人员要及时补课。

(三)文件宣传组和协调保障组将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

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3年7月17日  

 

 

附件:中国共产党章程

     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

中国共产党章程.doc   

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(正文全文).doc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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