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来源: | 文章类型: 内容分类: |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部署要求,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,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,相关部门近期印发通知加快推进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推广应用。
通知明确,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展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第一批推广应用,推广应用城市共计218个(名单见附件)。与前期20个城市试点相比,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城市数量大幅增加,二手车异地交易将更加便利。
通知要求,推广应用地区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商务部、公安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》以及近期印发的有关工作规范要求办理业务。加强组织部署,落实好设备、系统、人员等配套保障。强化部门协作,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,同时加大宣传辅导和业务培训力度,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。
来源:商务部消费促进司
1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 法律责任。